一、背景目的
為了守護我國重要公共建設品質,提供人民優質的生活環境與提升國家競爭力,行政院責成法務部於105年函頒「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實施計畫」,要求廉政署以有限的人力,配合機關首長需求,針對國家重大建設、重要採購案,成立機關採購廉政平臺(以下簡稱採購廉政平臺)。採購廉政平臺為機關建立跨域溝通的管道,讓檢察署、廉政署及調查機關參與重大建設案件的辦理過程,並引入專業機關(如工程會)及外部專家學者、公民團體的參與,也秉持資訊透明公開的精神,藉此排除外部勢力的不當干預,營造公務員勇於任事的環境,讓機關首長、公務同仁能安心、專心地為國家領航。
二、四大內涵:跨域合作、公私協力、行政透明、全民監督
三、具體作法
1. 跨域合作:建立採購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如:檢察、廉政、調查、工程會、審計部等)及公民團體(如:台灣透明組織或相關環保團體)、專家學者、廠商與民眾間跨域溝通的管道,藉由辦理公開宣示儀式對外展現決心,讓外界知悉檢廉團隊的參與,並藉由召開聯繫會議或座談協商等方式,提供專業建議。
2. 公私協力:與檢察、廉政、調查、工程會、審計、職安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民團體、專家學者、廠商、利害關係人及各界交換意見,取得反饋資訊
3. 行政透明:由機關建立專區、網頁或透過媒體報導等多元管道,將得公開之採購文件、辦理進度、案件釋疑或廉政倫理事件等資訊登載、揭露,使民眾、廠商或利害關係人皆能得知資訊,進而提出意見。
4. 全民監督:持續優化已公開資訊,增進民眾監督之可及性;以問卷調查或座談會、說明會等措施,收集民眾反饋意見。
5. 健全採購秩序措施:整合機關具稽核職能單位,強化內控檢核機制;研編教材,辦理相關教育訓練,就各階段應注意事項進行宣導。
四、功能效益
1. 對國家及政府:提升政府施政效能,守護國家重大建設。
2. 對公務員:建構優質公務環境,使公務員勇於任事。
3. 對廠商:維護廠商合理權益,使廠商能專心履約。
4. 對民眾:全民共同參與監督,享受完善施政建設。
五、未來展望
為擴大廉政平臺正面效益,發揮積極興利功能,廉政署將順應開放政府公共治理的國際潮流,參照「開放政府夥伴關係聯盟(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所倡議「透明」、「參與」、「課責」的精神,持續配合機關首長推動國家重要公共政策成立採購廉政平臺,並精進採購廉政平臺公私部門的參與機制,活化平臺案件資料的串聯及運用,加強行銷平臺典範案例。
法務部廉政署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單一入口網站壹、緣起
為協助機關順利推展捷運軌道工程業務,透過跨域結合司法及廉政等機關,輔以強化資訊公開透明,以防範外部不當勢力干預,爰規劃成立「捷運綠線GC04標土建工程機關採購廉政平臺」,使本案興辦過程減少阻力並降低風險因子,順利興辦完竣本案工程。
貳、本案背景
捷運綠線主體工程標共分為6標,自民國107年陸續發包機電系統標及土建工程標,皆已進入細部設計或施工階段,僅剩本案GC04標G14站(不含)至G18站高架段統包工程尚未完成招標作業,全長5.9公里,共設4座高架車站。
參、目的
● 營造優質環境,實現廉能政府
● 建立跨域機制,降低工程風險
● 導入監督制度,促進行政透明
肆、辦理機關
● 主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桃園市政府政風處。
● 指道機關:桃園市政府、法務部廉政署。
● 參加對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審計處、台灣透明組織協會、專家學者、關心公共事務之市民、承攬廠商等。
伍、執行方式
● 期前啟動籌備作業,建立跨域整合機制
● 辦理公開宣示儀式,展現廉能政府決心
● 建置資訊揭露專區,強化資訊公開透明
● 召開業務聯繫會議,公私協力共商應處
● 加強機關風險控管,深化稽核作業效益
● 建立廉能法治觀念,落實執行陽光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