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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與品質保證

職業安全衛生之目的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本局各計畫工程於規劃、設計、施工階段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加強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及「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須知」實施安全衛生相關內容。於工程個階段針對不同的工程類型擬定災害防治之對策、查核、執行等,提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水準,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職業安全衛生,以下層往上為施工廠商、監造廠商、機關



緊急災害事故通報處理流程圖

緊急災害事故通報處理流程圖,以上往下為第一層緊急災害發生,第二層為專案管理廠商,第三層為工程主辦機關、政風室,第四層為市長室、副市長室、秘書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