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涉貪瀆不法之檢舉(陳情)案件】
如您檢舉(陳情)事項屬有關捷運路網規劃、土地開發、工程施工等無涉公務員貪瀆不法等案件,請循本府市政信箱或撥打1999反映。有關交通違規者請至「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反映,有關桃園捷運者請向該公司「旅客信箱」或撥打客服專線03-286-8789反映,以利您的檢舉(陳情)正確分派案件,使您的意見受到即時回應及處置。
【涉及本局貪瀆不法檢舉(陳情)案件】
為使本市更廉潔,需要您我共同監督,如您發現本局員工有下列不法情形或可疑之行為,請依下方資訊聯絡本局政風室、本府政風處或向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陳情),案件處理程序將嚴格遵守相關保密規定,請您放心!
1. 工程或採購案,疑似有廠商私下共謀圍標,或相關人員故意訂定不合理的條件,讓內定的廠商可以輕鬆得標。
2. 工程或採購案在驗收時,相關人員對於偷工減料或不合格的項目放水,甚至共謀浮報工程款或數量來詐取公帑。
3. 市府員工在辦理業務時,利用職務向民眾索取紅包或好處,並在收錢後提供違法的協助或包庇不法行為。
4. 市府員工利用自己的職權,私下與親戚或特定人士勾結,透過不當的方式讓他們獲取工程標案、補助款等不法利益。
5. 市府員工利用職務上的機會,以偽造單據、製作假清冊等詐騙手法,詐領公款或將應屬於公家的財物佔為己有。
6. 市府員工利用自己的職權,收受有利害關係的廠商或民眾所贈送的禮品、現金,或接受不當的飲宴招待。
7. 發現有人為了欺騙或特定目的,偽造證件、證明或申請書,續向本府申請相關補助案件,甚至竄改真實公文的內容。
8. 市府員工將依法應保密的採購資訊或民眾個人資料,非法洩漏予他人知悉。
陳情檢舉管道
檢舉管道 | 檢舉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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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政風室 | 專線:03-3322-030 #380 | 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3樓 |
桃園市政府政風處 | 檢舉信箱:ethics@mail.tycg.gov.tw 檢舉專線:03-3322783 傳真專線:03-3391597 | 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1樓 |
法務部廉政署 | 現場檢舉: 廉政署各地區調查組均設有專人負責受理現場檢舉事項。(上班日08:30-12:30、13:30-17:30) 電話檢舉:0800-286-586 (0800-你爆料-我爆料) (上班日08:30-12:30、13:30-21:30;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08:30- 12:30、13:30-17:30) 書面檢舉:郵政信箱「100006 國史館郵局第 153 號信箱」 傳真檢舉:02-2381-1234 網頁填報:廉政署網站首頁「檢舉和申請專區」-「我要檢舉」 | 100006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
【檢舉人保護措施】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所或居所有保密義務。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偵查案卷內。如有洩密情事,應依刑法及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
桃園市受理檢舉之機關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要點」及「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辦理。
【貪污瀆職案件檢舉獎金給獎基準】
依據法務部訂定之「審核貪污瀆職案件檢舉獎金給獎基準」,如檢舉貪污瀆職案件,經法院判決有罪者,依附表標準給與獎金,獎金總額最高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