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員
發布日期:113-11-11
截止日期:113-11-25
職缺名稱:科員
缺 額:1名
性 別:不拘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及格、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之現職人員。
(三) 具「經建行政」職系同職組或視為同一職組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現任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四)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五) 具備捷運財產之營運、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捷運建設公共設施、設備、土地及土地開發不動產等財產之營運、管理等相關事項。
二、捷運建設公共設施、設備、土地及土地開發不動產釐訂、行政管理之推行等相關事項。
三、辦理本局軌道建設發展基金財產、財務等相關管理業務。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
其 他:
(一) 網路報名:意者請於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局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未達五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員親自簽名之掃描檔)。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 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3)3322030轉225,公務信箱:10067871@mail.tycg.gov.tw。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日期 : 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