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公告徵求「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捷運機場線山鼻站A10車站專用區土地開發案」投資人
主旨:第2次公告徵求「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捷運機場線山鼻站A10車站專用區土地開發案」投資人
依據: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第14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112年12月4日至112年12月18日止。
二、公告地點:本案公告張貼於本府公告欄,甄選文件及相關資訊刊載於本府捷運工程局網站(https://dorts.tycg.gov.tw/),點選業務資訊→土地開發專區→土地開發公告事項→徵求投資人公告→本公告案名項下開放下載。
三、申請釋疑收件截止日期為113年1月24日,本府回復釋疑日期為113年3月25日。
四、申請人應於113年5月3日下午5時整前,提送申請書、申請保證金及開發建議書,詳細規定請參閱甄選文件。
五、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本府捷運工程局土地開發科(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承辦:鄭宇君,電話:(03)3322030分機132、傳真:(03)3322029、電子郵件信箱:10008544@mail.tycg.gov.tw。
公告徵求投資人文件下載:「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捷運機場線山鼻站A10車站專用區土地開發案」投資人甄選文件下載(113/5/3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