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緣起
有關土地開發案之活化利用,因開辦過程涉及程序及法令規章內容繁複,且鑒於投資金額龐大,其產生之利益,影響開發商、所有權人之權益,對公共利益影響甚鉅,為確保本市辦理之捷運土地開發案招商過程能順利完成,爰規劃成立本局「捷運土地開發案廉政平臺實施計畫」,透過廉政平臺建立跨域溝通管道,促進行政、司法(檢察、廉政、調查)及相關民間團體等積極合作,導入公開透明及外部監督機制,減少外力干預並降低風險因子,讓公務員能勇於任事,並使投資人能安心投入資金,帶動本市進步與發展,提升市民生活品質與幸福感受。
貳、 依據
●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5條「預防性反貪腐政策及作法」、第10條「政府報告」、第13條「社會參與」。
● 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肆、具體作為」之「一、強化機關廉政經營責任制度,落實風險控管作為」。
● 法務部105年11月29日法廉字第10505014220號函頒「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實施計畫」。
參、 目的
● 建構優質行政環境,確保同仁安心執行職務
● 結合跨域合作機制,強化風險分析及問題解決
● 導入公眾監督制度,促進行政公開透明
肆、 辦理機關
● 主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協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政風處
● 指導機關:桃園市政府、法務部
● 參與機關:由法務部廉政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等,及本府一層長官、相關權管單位主管與同仁共同參與,就捷運土地開發案可能發生的弊端或廉政風險,協助提供預防及諮詢意見。
伍、 執行方式
● 辦理公開宣示儀式,整合跨域資源,宣揚廉能政府決心
● 建置資訊揭露專區,強化行政透明
● 協調檢、調、廉機關,迅速查察不法
● 召開跨機關聯繫會議,共商爭議因應措施
● 強化廉政宣導作為,提升廉能法紀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