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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

科員(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發布日期:109-05-29

截止日期:109-06-05

職缺名稱:科員(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額:1    

        別:不拘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及格、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之現職人員。

    3.具「綜合行政」職系同職組或視為同一職組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現任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

       授之人員。

    4.無特考限制轉調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 

      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採購、庶務、文書、檔案管理、總務及研考事務。

    2.辦理辦公廳舍使用管理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8

        他:

()網路報名:意者請於109年6月5日(星期五)前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局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未達五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員親自簽名之掃描檔)。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 本職缺係秘書室科員職缺,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人:徐小姐,電話(03)3322101轉6884,公務信箱:10034630@mail.tycg.gov.tw。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徵才結果於桃園市政府網站公佈(首頁/公告訊息/錄取公告)。

發布者: 人事室
日期 : 2020-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