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助理(比照聘用六等;C630070)
發布日期:110-06-10
截止日期:110-06-17
職缺名稱:工程助理(比照聘用六等;C630070)
缺 額:1名
性 別:不拘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土木、建築、機械、電機、電力工程及資訊大學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者尤佳。(可檢附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局官網維護更新管理、資訊軟體硬體設備汰舊換新等資訊相關業務及採購。
2.公務汽車及機車管理事務及採購。
3.為民服務事項:人民陳情案、1999及市政信箱分派及稽催。
4.勞資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局(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或因疫情需要派駐分區辦公廳舍(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其 他: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0年6月17日(四)下午5時前寄達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收,或親送至本局1F收發室。
(二)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秘書室比照聘用六等工程助理C630070),資料不齊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薪資為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每薪點折合率124.7元,月薪新台幣34,916元);僱用期間自110年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本局得視工作表現及本局業務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一年一僱)。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本職務得視實際需要,實施口試或業務測驗;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職缺進用人員之勞雇關係應適用勞動基準法。
(六)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七)聯絡電話:03-3322030分機225施小姐。
日期 : 202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