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佈告欄

4月6日捷運工程局說明稿

有關今(6)日捷運綠線G09站部分地主於本府大門前召開記者會表達安置需求,捷運工程局做以下說明:

捷運綠線G08站至G10站屬地下潛盾段,2站距離1,951公尺,基於通排風及防災安全考量,勢必設置通風豎井及乘客緊急逃生路徑,目前G09基地採最精簡及使用最小用地規畫配置,其範圍內共有20戶地主,其中17戶已同意協議價購及參與聯合開發,惟3戶地主未同意。

因G09站有其設站必要性,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110年3月3日審議決議「符合徵收土地之公益性及必要性」,但附帶決議「案內部分土地所有權人不滿協議價格及徵收補償價格1節,請桃園市政府本於權責再與民眾詳細說明與溝通;另請桃園市政府查明倘有條例第34條之1以外之安置需求,請給予必要之輔導措施及行政協助」。

本府捷運工程局於內政部徵審小組會後,基於考量地主權益,分別於3月17日、3月19日、3月18日及3月22日親訪地主,再次詢問是否協議價購或參與土地開發,並確認土地協議價款及地上物補償內容,亦說明地主可透過共同參與土地開發,於日後分回不動產,共享開發效益。經溝通後,原有4筆土地及建物報請徵收,已與1戶達成協議,正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作業。其餘3戶於訪談中表示,協議價格太低、希望提高補償金額、以等值土地換回房屋等訴求,惟價格部分是經委託3位不動產估價師,依照土地徵收市價查估辦法及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鑑定價格中,取其最高價,基準地一坪約為86萬元做為協議價購之基礎。

針對安置部分,上述3戶私有地主雖未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34條之1規定條件,但本府亦徵詢是否需提供安置需求,過程中僅一戶表達有社會住宅安置需求,後續本府將透過跨局處合作方式協助地主申請社會住宅。

捷運工程局陳文德局長表示,G09站的用地取得案,本府自105年4月即召開地方說明會,開始與地主進行溝通,於109年2月12日、3月23日及10月20日亦召開3場協議價購會,期間亦在里長辦公室駐點提供諮詢服務,及陸續電訪與地主即時溝通。陳局長呼籲,若地主有任何疑慮,皆可與捷運工程局同仁連繫,理性溝通。

另針對簡姓地主於記者會中陳述,未取得用地前,在其家門口設置電箱,影響出入動線一事,陳局長表示,此為中華電信公司於公有道路用地上設置受信箱,一般應設置於共同柱前方,將於今(6)日下午進行改善,避免影響商家出入。
 

發布者: 土地開發科
日期 : 2021-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