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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公告徵求「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捷運機場線山鼻站A10車站專用區土地開發案」投資人

  • 發布單位:土地開發科

主旨:第3次公告徵求「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捷運機場線山鼻站A10車站專用區土地開發案」投資人

依據: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第14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114年12月17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公告地點:本府、本府捷運工程局公布欄及網站。

三、旨案甄選文件刊登於本府捷運工程局網站(https://dorts.tycg.gov.tw/),即日起免費開放下載。

四、旨案相關時程依「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捷運機場線山鼻站A10車站專用區土地開發案」投資人須知規定,訂定如下:

(一) 申請釋疑期間:

1、受理截止日期:115年1月20日下午5時整

2、回復釋疑日期:115年2月26日。

(二) 申請本府捷運工程局於定期存款單質權設定申請書用印之截止收件日期:115年4月23日

(三) 申請書件收件時間:申請人應於公告期滿4個月內,即115年4月30日下午5時整前, 以掛號郵寄或自行送達本府捷運工程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依該局收件章時間為準。

(四) 啟封時間:訂於115年5月4日上午10時假本府捷運工程局301會議室進行啟封作業 不另行文通知,如無人提送申請書件則取消

五、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本府捷運工程局土地開發科,承辦人:陳重佑,電話:(03)3322030分機138、傳真:(03)3322029、電子郵件信箱:10018261@mail.tycg.gov.tw。


甄選文件網址:點此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