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助理(比照聘用7等;C630020)
發布日期:109-02-27
截止日期:109-03-06
職缺名稱:工程助理(比照聘用7等;C630020)
缺 額:1 名
性 別:不拘
資格條件: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機械、電子、電力工程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具有捷運工程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2.國內外機械、電子、電力工程大學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捷運工程相關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捷運工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管理及執行本市大眾捷運機電系統、供電及號誌等相關事項。
2.協調捷運工程管理、土木建築及土地開發等事項。
3.工程進度控管。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599號5樓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其 他: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09年3月6日(五)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收。
(二)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機電科比照聘用7等工程助理C630020),資料不齊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薪資為比照聘用七等328薪點(每薪點折合率124.7元,月薪新台幣40,901元);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本局得視工作表現及本局業務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一年一僱)。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本職務得視實際需要,實施口試或業務測驗;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職缺進用人員之勞雇關係應適用勞動基準法。
(六)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七)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884施小姐。
日期 : 2020-02-27